玉龙股份计划退市并实施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轻识快讯关注2025-04-08 18:50玉龙股份于4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主动终止其股票上市,并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终止上市交易的申请。为了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济高资本将向所有A股股东,包括异议股东在内,提供每股13.20元的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定于2025年4月17日至23日。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浏览 7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玉龙股份:提出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3月21日,玉龙股份公告发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持续恶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议案包括主动终止上市方式、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终止上市后的经营发展计划等内容。玉龙股份:公司股票自3月27日起停牌,拟主动终止A股上市交易3月26日,玉龙股份公告,因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7日起停牌。公司审议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6日,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3月27日起停牌,直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太和水: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1月16日,太和水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解除2024年6月15日签署的《股转协议》。根据原协议,上海华翀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72.6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给明桥基金,转让价款合计为1.31亿元人民币。终止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ST嘉寓: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4月1日,*ST嘉寓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或在十个交易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公司股票将被摘牌,终止上市。*ST大药:收到拟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2月7日,*st大药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如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三峡旅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12月27日,三峡旅游公告称,公司原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向宜昌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宜昌行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市场环境、交易周期及二级市场等情况较本次重组交易筹划之初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拟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ST东方: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4月14日,*ST东方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将根据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如公司申请听证,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川仪股份:控股股东四联集团拟转让19.25%股份,控制权拟变更1月14日,川仪股份公告称,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联集团和国机集团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四联集团将所持川仪股份19.25%股份(即98,841,678股)协议转让给国机集团或其新设全资企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按照每股人民币24.206元计算,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3.93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川仪股份控股股东仍为四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会导致公司控海通证券: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1月21日,海通证券公告,国泰君安证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核准。该合并将导致海通证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符合主动终止上市条件。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上交所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ST卓朗:收到上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12月25日,*ST卓朗公告,公司于1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公司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5.2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