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0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 定》的决定(2016年22号)

联合创作 · 1995-02-21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40 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

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1995年2月21日由公安部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3号),现予以废止。

                                                      部 长  郭声琨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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