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

联合创作 · 2024-09-26 14:02


机构性质






前海管理局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条例》设立的前海合作区法定机构,根据《条例》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职责。






前海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由市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全面负责前海管理局工作。






组织机构






前海管理局现内设17个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宣传文化处、发展改革处、财务处、审计与内控处、规划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法治建设处(执法协调处)、制度创新处、港澳服务处、商务发展处(自贸事务处)、科技创新处、综合保税区管理处(物流发展处)、专业服务业处、社会建设促进处(国际合作处)、政务数据处;下设2个机构,分别是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前海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前海管理局下辖4家全资,分别是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海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第六条规定,前海管理局依法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的指导目录、准入条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在前海合作区内促进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






(四)组织拟订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并提请市政府按决定;






(五)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工作;






(七)负责前海合作区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






(八)承担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融资任务,参与重大项目






(九)负责前海合作区内除金融类产业项目以外(含)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者转报管理;






(十)负责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和宣传推广;






(十一)负责前海合作区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协调市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在前海合作区履行各自职责;






(十三)负责各项管理、服务及协调事务,协调口岸单位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前海管理局人事、薪酬和等内部制度;






(十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现任领导






:深圳市委常委、宝安区委书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






: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党组成员。






:南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






:宝安区委副书记、区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






:宝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入驻方法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纲要。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近日已正式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该目录涵盖了前海深港合作区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目。






准入目录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近日已正式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该目录涵盖了前海深港合作区金融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目。






23条金融业条目






为支持把前海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示验示范窗口,目录中金融业条目达23条,包括,证券、保险、基金、要素交易市场、服务、离岸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创新等内容。






18条现代物流业条目






在现代物流业方面,18条条目中,包括供应链、航运交易、航运经纪与航运咨询服务、基于的物流配送与、航空器、航材交易服务、保税展示、保税交易等服务、与电子商务结合的






16条信息服务业条目






在信息服务业方面,16条条目中,包括、增值电信业务、电子服务,互联网数字内容开发与应用,高可信计算、等技术与应用等。






7条科技服务业条目






科技服务业方面,包括国内外及其分支机构、国际机构、科技研发服务、科技咨询服务、转移转化与应用服务等7类条目。






39条专业服务业条目






在专业服务业方面,包括会计、评估、,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教育、人力资源服务、等9类39条条目。






9条公共服务业条目






在公共服务业方面,包括城市公共,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等与应用,游艇、航空休闲服务、服务等9类条目。






政策汇总






政策优势






1.支持构建创新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






4.支持设立前海






5.支持外资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15%的税率征收






2.对符合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






额给予的补贴,免征






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内容有2条:






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为境外人才、海外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允许已取得香港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允许香港在前海设立独资,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






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合作,内容有3条:






1.支持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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