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6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宝鸡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宝鸡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宝鸡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宝鸡市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宝鸡市宝鸡市0宝鸡市宝鸡市,古称陈仓、雍城、西虢、西岐、西府等,陕西省辖地级市,是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关天经济区副宝鸡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p{line-height:38px;} 宝鸡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2022年10月16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 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保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p{line-height:38px;} 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2022年11月7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治水害,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p{line-height:38px;} 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20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公布 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维护宝鸡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p{line-height:38px;} 宝鸡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 (2021年6月22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宝鸡市城镇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绿色美丽城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p{line-height:38px;} 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022年6月21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依据《中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