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2003年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 五 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16日选举肖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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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16日选举肖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