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5-06-18 17:39

6月18日,宋城演艺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分别调减2022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40.40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414.75%、594.37%,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财务总监陈胜敏、董事会秘书赵雪璎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浏览 7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