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全强受贿案

2025-04-07 17:13

4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全强因受贿罪被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以八十万元人民币的罚金。法院还决定没收其受贿所得,并将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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