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 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2003年2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5月1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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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5月1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