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牛黄进口试点政策
2025-04-21 20:21
自4月21日起,国家药监局及海关总署共同宣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允许从无疯牛病疫情的国家(地区)进口牛黄,并将其用于中成药的生产。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期两年,作为试点项目的一部分。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评估其效果,并考虑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福建和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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