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019年5号)
国家统计局令
第 23 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 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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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 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