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务院(2001年3号)

联合创作 · 2000-12-08 00:00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


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0〕175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12月8日决定:


任命曾荫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免去许淇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年十二月八日    



浏览 1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