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2022 年环境, 社会和治理报告联合创作 · 2023-03-31 22:5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浏览4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浙江沪杭甬2023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股份代號 : 0 5 7 6 2023 環境、社會和 治理報告 關於本報告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01 關於本報告 時間範圍 本報告呈報期間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報告期」)。 呈報範圍 本報告呈報範圍為公司及從事高速公路業務的附屬公司(浙江沪杭甬2019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環境與 社會責任報告 2019年度 2019 年 環 境 與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時間範圍 本報告呈報期間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爲公司及從事高速公路業務的附屬公 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 酒店有限浙江沪杭甬2018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關於本報告 時間範圍 本報告呈報期間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爲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從事高速 公路業務的附屬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本公司的聯營、合營、參股公司。 編制依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環境浙江沪杭甬2016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1 二零一六年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 報告呈報期間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期間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報告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為公司及從事高速公路業務的附屬公司(以下簡 稱「本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聯營、合營、參股公司。 特別說明:經公司董事會浙江沪杭甬2015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1 1 二零一五年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 報告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為公司及與高速公路業務相關的附屬公司(以下 簡稱「本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聯營、合營和參股公司。 報告呈報期間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期間(以下簡稱「報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浙江沪杭甬2021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環境與 社會責任報告 時間範圍 本報告呈報期間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報告期」)。 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為公司及從事高速公路業務的附屬公 司(以下簡稱「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酒 店有限公司及聯營、合營、參股公司。 編制依據 香港聯合交易浙江沪杭甬2020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環境與 社會責任報告 時間範圍 本報告呈報期間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報告期」)。 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為公司及從事高速公路業務的附屬公 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 酒店有限公司及聯營、合營、參股公司。 編制依據 香港聯合交浙江沪杭甬2017 年环境与社会责任报告 1.1 關於本報告 時間範圍 本報告呈報期間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呈報範圍 本環境與社會責任報告呈報範圍爲公司及從事高速公路業務的附屬公司(以下簡 稱「本公司」),不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聯營、合營、參股公司。 編制依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數浙江沪杭甬2022 年中期报告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團深化改革創新,加快 推動主業運營轉經營,積極應對疫情反覆造成 的衝擊,扎實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地。本集 團加大科研投入,著眼科技賦能和服務提升, 積極推進資本運作,全力打造「全國高速公 路運營服務第一品牌」。 本集團旗下浙商證券積極調整業務布局,有 效整合優勢資源,證券業務表浙江沪杭甬2021 年中期报告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立足自身資源優勢,紮實推進重點發展項目。公司一如既往致 力於「打造全國高速公路運營服務第一品牌」,積極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推動 智慧高速建設,持續提升運營服務水平。此外,公司穩步推進投資併購項目,有效 拓展主業規模,進一步提升品牌效應及核心競爭力。 公司旗下浙商證券積極把握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