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年19号)

联合创作 · 2016-06-19 00: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陈吉宁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肖亚庆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焕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


    努尔·白克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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