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4号)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2019年16号)

联合创作 · 2019-01-23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  告




2019 年 第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现予公布。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3日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序号

污染物

1

二氯甲烷

2

甲醛

3

三氯甲烷

4

三氯乙烯

5

四氯乙烯

6

乙醛

7

镉及其化合物

8

铬及其化合物

9

汞及其化合物

10

铅及其化合物

11

砷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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