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屈万祥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的通知(2004年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屈万祥兼任国务院纠正
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的通知
国办函〔200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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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的通知
国办函〔200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