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副行长李华峰一审被判15年

2025-04-22 19:38

4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副行长李华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一案,对被告人李华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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