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上级税务局依法制定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本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拟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目标。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日泽、李生祝、王希钰、张勇、朱彪、赵洪斌、王凤武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闫宏伟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