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17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3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24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审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政高 2015年5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45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2月13日第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蒙徽 2018年12月2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47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15日第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蒙徽 2019年3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年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9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姜伟新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28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政高 2016年1月1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39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 《物业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14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姜伟新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