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0年8号)

联合创作 · 2019-11-20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37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九条第二项修改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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