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因未及时披露2024年业绩预告收到河南监管局警示函

2025-06-04 17:13

6月4日,瑞贝卡发布公告称,因未在2024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了河南监管局的警示函。公司董事长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及财务总监朱建锐被认定负主要责任。瑞贝卡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称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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