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21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淮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52号令修订)淮南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48号令修订)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147号令修订)淮南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147号令修订)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淮南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淮南市公证办法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淮南市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办法淮南市河道管理办法(113号令修订)淮南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还有1条未看,登录查看全部 淮南市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淮南市淮南市,安徽省辖地级市,古称州来、寿春、下蔡,Ⅱ型大城市 ,地处安徽中北部,长江三角洲腹地淮南市淮南市0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淮南市公证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证,是指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淮南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二次供水管理,保障生活饮用水需求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淮南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监测、安全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城市建筑物、构筑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淮南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第三条 行政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