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联合创作 · 2024-12-30 15:16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2、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民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区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5、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全区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易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或考核任免全区学校领导干部。

6、负责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9、负责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指导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0、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1、管理直属部门,指导有关教育学会、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14、负责教育系统内的党建、纪检监察、信访和稳定工作。

15、负责全区学生资助工作。

16、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勤工俭学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以及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涉教企业与学校后勤的关系。

17、承担由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1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全局各种工作目标的分解督办,负责局机关的会务、文秘、信息、调研、保密、保卫、文书档案、财物管理、车辆管理、职工福利等事务工作;负责内外接待、教育报刊的发行工作;负责教体宣传工作;负责舆论监控。

人事股

负责教体系统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师专业职务的评聘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承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事宜;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教师的调整调配以及新教师的分配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能力测试工作。

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负责主抓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和监督“均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工作、环境治理、禁毒工作、艺体卫劳工作及特殊教育管理。

计财股

负责计划、财务、统计、事业规划,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指导基层单位搞好硬件建设规划、基建维修、危房改造、校产管理;审查和监督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教职工劳动保险;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教育经费。

职成教股

综合管理全区职业高中、成人文化教育和幼儿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成人文化教学规划和行政管理;负责对全区幼儿教育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管理。

监审股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对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中所产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处理教职工中违纪违法案件。

安办

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行政许可股

负责区济困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实施对全区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加强学校后勤管理与督查;负责高中以下民办学校及短期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审批;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督导室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催办、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督查各股室和基层单位对局党委、行政安排部署的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群工办

负责受理涉及教育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上级信访部门和局党政领导转办和交办的信访案件;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负责预防和处理邪教问题。

教育工会

履行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建设职能,协助党政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它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各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送温暖”活动。

党建办

负责教体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领导分工

王仲文(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教体局全面工作。

张海鹏(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教研师训、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家庭教育、家校共育、禁毒教育、关心下一代及学校团建、队建、德卫艺工作,负责“五育并举”“五项管理”“双减”工作,负责成渝双圈、成德眉资同城化、拥军工作,负责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学区制”改革、“校联体”、工会工作、工资福利工作。分管教育股、人事股和研培中心、招考中心、眉山开放大学彭山分校、彭山区青少年德育基地。联系锦江学院。

帅锋(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计划规划、财务管理、国有资产、装备配备、项目建设、城乡融合发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负责体育事业发展工作。分管计财股、体育股和装备站、少年体校。

颜付英(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宣传舆论、机关管理和民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法治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安全稳定、生态环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和安全稳定股。

李丹(党委委员、总督学):负责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政建设、教师减负、老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内审和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股)、督导内审股。

曹禺(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所获荣誉

2023年8月30日,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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