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5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晋城市浏览 3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晋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业经2020年10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 王震 2020年12月10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保证晋城市晋城市,山西省辖地级市,古称建兴、泽州、泽州府。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全境居于晋城盆地,四周群山环绕,中晋城市晋城市0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业经2023年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 薛明耀 2023年2月10日 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3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 王震 2020年5月30日 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22年4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 薛明耀 2022年4月19日 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