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东原集序

2024-02-05 19:48

跋东原集序


嘉祐六年,先人为泰兴令。岁大水,民田与江通,无从得食。转运使督秋输不少贷,诸县皇恐听命,独先人哀其穷,悉蠲之。转运使大怒,文移如星火,先人处之自如也。其冬事闻,诏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龚公鼎臣安抚淮南。至泰州,部使者皆从。公立诸县令庭下,数之曰:人饥不能自存,而汝必得租,为民父母,当如是乎?泰兴令尚可也。乃㑹部使者、郡守食堂上,泰兴令预焉,且使交章荐之。藻为儿童时,记先人之言如此,恨不知龚公出处之详。后六十年,至零陵,得学易先生所书集序,读之,叹曰:龚公千载人也。因知士欲行其志,非得大君子无所知名,反获戾焉者有之,况交荐之,幸哉!公于是能举直错诸枉矣。绍兴二十一年三月,男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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