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论中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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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5

太?论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为一,在百以为二十五。惟其所在而加之,岂有常数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适于用,吾斯从而加之矣。坎离震兊,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于三百六十日。圣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数也,以为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为无用于历而巳矣。夫八十分与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为易也。上下而为卦,九六而为爻,此其所以为易也。圣人不于其所以为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为易。若夫四位而为首,九行而为賛,此正其所以为太?者也。而雄于此加焉,故吾不知其为太?也。始于中之一,而讫于养之九,阙焉而未见者,四分日之三而巳矣。以一百八分而为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尽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见矣。观周之一,知昼夜之不在乎竒偶,而在其所承。观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昼夜,而在其所处。故积其分至于养之九,而可以无患。盖易之本,六日以为卦,太?之初,四日有半以为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数定,去踦赢而其道胜,吾无憾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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