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2000年32号)

联合创作 · 2000-01-01 00:32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


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




国函〔2000〕6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13号)收悉。同意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以原武清县的行政区域为武清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杨村镇。


武清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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