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01-17 18:28

1月17日,新华锦公告,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张航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应收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凭证管理不规范、个别交易未记账等违规事项。张航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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