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03-24 17:33
赤峰黄金于3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针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一季度因生产设施改造而停产两个月,但公司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直到2023年4月30日才在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对此,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以及董事会秘书董淑宝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内蒙古证监局已将此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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