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因业务合规审查问题收到监管警示函轻识快讯关注2025-08-12 18:588月12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川财证券在债券交易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包括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与内控机制不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与信息披露不到位、业务合规审查落实不到位以及交易行为管理有待改进等。因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浏览 4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华安证券:因信息披露不到位等违规问题,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1月17日,华安证券公告,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存在部分制度可执行性不强、合同审查和准入管控不严格、信息披露复核不到位、未出具托管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员工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不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按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及问题整黑芝麻因违规对外担保等问题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6月17日,黑芝麻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新动力:因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事项,收深交所监管函1月27日,新动力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公司长期治理混乱。公司董事长、董事对公司治理基本要求不清楚、不了解;董事会决策机制失效,独立董事作用发挥不充分,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勤 勉尽责,对公司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怠于行使法定权利。规范运作存在严重缺陷。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不规范,董事会逾期未换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到位。定期报因监管失职,浙江证监局对华泰联合证券出具警示函1月3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在有关公司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工作中,未有效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情况,未勤勉尽责履行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的规定。高能环境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警示函5月19日,高能环境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国、凌锦明、吴秀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规范、采购及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长李卫国、总经理凌锦明、时任财务负责人吴秀姣对公司博敏电子: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警示1月7日,博敏电子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不当,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2020至2022年,公司多次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核算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包括贸易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原材料核算错误等问题,导致年报披露不准确。2021年和2022年,公司分别多确认营业收入9555.54万元和1898.95万元。此外,公司在商誉减值测试、关联交易金额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披露等方面也存在不准确之处。对此琏升科技:因多项业务会计处理不合规,公司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月27日,琏升科技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公司对网络域名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部分存在免租期的产业园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符合规定,导致2023年年报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列报金额不准确。公司董事长黄明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贵州水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公司:因信披问题,收证监局警示函1月8日,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称,1月6日,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王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要求披露等行为。福成股份因内控审计报告问题被监管警示4月18日,福成股份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李良和李伟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披露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较大影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未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联合光电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3月24日,联合光电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以及在非法定渠道发布应披露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错误披露大载重四足机器人已具备量产条件的预测性信息,而实际情况是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无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未及时披露2024年6月已终止该项业务的重大进展;以及在非法定渠道回答投资者问询时提供不准确信息。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