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浙江秘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2025-03-24 16:54

浙江证监局于3月2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对浙江秘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允许非本机构雇佣人员进行基金推介、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建立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机制以及未对部分管理产品的投资者进行问卷调查、签署符合合格投资者承诺及风险揭示书等工作。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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