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第三十九

共 319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6 00:53

深衣第三十九

鄭氏註:

古者深衣蓋有制度,以應規、矩、繩、權、衡。短母見膚,長母被土,續祍鉤邊,要縫半下,袼之髙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帶下母厭髀,上母厭脅,當無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袂圜以應規,曲祫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爲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巳施,故聖人服之。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故可以爲文,可以爲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靑。如孤子,衣純以素。純袂縁,純邊,廣各寸半。纂圖互註禮記卷第十八

浏览 7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