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威第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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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4:19

明威第七十九

影響昭昭理可尋,往天豈與物交侵。

眼根所著無非色,身業居多莫匪淫。

四舉不沾天子禄,一生虚負狀元心。

李登狂妄終除籍,感報徒嗟罪障深。

唐李登者,年十八,鄉貢首,自後凡十年一薦,名愈下,年幾五十,不第。一日,齋戒詣葉靜法師,且告曰:登自十八歲叨冒鄉薦,凡經四舉,不登一第,何罪至此,幸法師入冥,爲某勘當此生如何?法師語之曰:蜀之梓潼,有神曰北郭生,掌文昌主貢舉司禄之官,必能知之,吾當爲汝叩之。一日,上章道過治所謁予,法師曰:士人李登者,某年月日時,凡四舉不第,此人果何如?予命一吏示籍,對曰:李登初生時賜玉印,十八歲魁薦,十九作狀元,五十三位至左相,縁得舉後,窺鄰女張燕娘,事雖不諧,而繫其父張澄於獄,以此罪展十年,降第二甲;二十八歲後,侵兄李豐宅基而奪之,致刑于訟,以此又展十年,降第三甲;三十八歲得舉後,長安邸中淫一良人婦鄭氏,而成其夫白元之罪,又展十年,降第四甲;四十八歲得舉後,盜鄰居王驥家室女慶娘,爲惡不悛,已削去其籍矣,終身不第。法師辭退,以是語登。登無以對,一夕愧恨而死,後之士夫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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