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江苏证监局警示

2025-02-12 15:31

2月12日,洛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经调查发现,公司在2021年及2022年期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公司董事长谈行以及董事会秘书臧源渊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而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于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中。洛凯股份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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