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政部(2000年6号)

联合创作 · 2000-01-01 00:06

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发〔1999〕54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请示》(藏政发〔1999〕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隆格尔、盐井、碧土、妥坝、生达五县。


                                     民 政 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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