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政部(2000年6号)联合创作 · 2000-01-01 00:06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发〔1999〕54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请示》(藏政发〔1999〕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隆格尔、盐井、碧土、妥坝、生达五县。 民 政 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4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批复(2001年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 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批复 国函〔200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请示》(沪府〔2000〕36号)收悉。同意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以原奉贤县的行政区域为奉贤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南桥镇。 奉贤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关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2000年6号)关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行批〔1999〕4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粤府〔1998〕7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三埠街道长沙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批复(2001年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 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批复 国函〔2001〕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请示》(京政文〔2000〕41号)收悉。同意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以原大兴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村镇。 大兴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2000年32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 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 国函〔2000〕6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13号)收悉。同意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以原武清县的行政区域为武清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杨村镇。 武清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南汇县设立南汇区的批复(2001年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 南汇县设立南汇区的批复 国函〔200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南汇县设立南汇区的请示》(沪府〔2000〕37号)收悉。同意撤销南汇县,设立南汇区,以原南汇县的行政区域为南汇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惠南镇。 南汇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的批复(2002年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平谷县 设立北京市平谷区的批复 国函〔2001〕17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平谷县设立平谷区的请示》(京政文〔2001〕33号)收悉。同意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以原平谷县的行政区域为平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平谷镇。 平谷区的各类机构要按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2000年32号)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 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 国函〔2000〕8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陕政字〔2000〕2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安康地区和县级安康市,设立地级安康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汉滨区。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的批复(2002年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怀柔县 设立北京市怀柔区的批复 国函〔2001〕17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怀柔县设立怀柔区的请示》(京政文〔2001〕34号)收悉。同意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政区域为怀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怀柔镇。 怀柔区的各类机构要按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批复(2001年15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批复 国函〔2001〕2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41号)收悉。同意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以原宝坻县的行政区域为宝坻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宝坻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2001年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 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 国函〔2001〕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请示》(云政发〔2000〕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昭阳区。 二、昭通市设立昭阳区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